审计局

审计局

机构简介

主要职能:

一、 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,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,进行审计监督。

二、在县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,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,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。

三、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,进行审计监督。

四、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预算、决算,进行审计监督。

五、根据县委、人大、政府或上级机关的委托,对本县副科级以上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。

六、对政府部门管理或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、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、资金的财务收支,进行审计监督。

七、对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,向有关地方、部门、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,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。

八、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或授权,对辖区内的国家金融机构实施审计监督。